各位同学: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学校将开展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奖励6000元。
二、评审条件及要求
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必须是已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将统一按照该生本学期新认定的评定结果进行匹配)
6.2024-2025学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或者学习成绩在本班级内排名前30%(含30%)。
(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的都满足条件:1.两学期综测都在班级前30%;2.两学期智育分都在班级前30%;3.一个学期综测排名前30%,另一个学期成绩排名前30%,这三种情况都可以。)
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评审程序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学院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名额分配另行通知),根据评审要求和评审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获奖学生名单和有关评审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组织审核,提出本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建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及注意事项
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填写完成后将上述表格汇总至各班班长处,由各班班长将上述材料以“xx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材料”命名,以班级为单位压缩至压缩包,将压缩包于9月25日下午5点前报送电子版到邮箱 3927067372@qq.com。
(注:各班班长需将各位同学的附件1分别命名为“班级+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需要汇总至同一个表格内命名为“xx班级 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最终将上述表格压缩至以“xx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命名的压缩包报送)。
 附件2: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2: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计算机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5年9月22日


